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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或许天生就是一个孤孤单单的孩子,因为我经常爱玩一些孤独的小孩才会玩的游戏,也就是去想象如果自己是另外一个人的话,会是怎样的。我能够在任何地方玩这个游戏,尤其是当我坐在悉尼的家里那道玻璃门廊上,望着玫瑰湾对面的车辆像玩具一样四处移动的时候,这种想象力就会达到极致。我会想象自己随意选一辆车坐上去,看一下从这辆车里望出去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我不仅会把自己放到那个乘客的位置上去想象,还会幻想我自己就是那名乘客——一个澳大利亚的孩子正开着车去参加板球比赛,或者一名成年男子正赶往会场的路上,等等。我特别喜欢从别人的视角去看世界,去感受他们的感受。“移情”(empathy)对我来讲是很自然的一件事,而且我也在不断培养它,把它变成更具有社会性和产出性的能力——共情(sympa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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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他人遭遇的共情是一种无价的情感,但这种情感也不那么容易唤起。其实更有挑战的是对他人的成功和幸福产生喜悦之情,尤其是当那个成功在大家看来也是我们自己理应取得的时候。毋庸置疑,父母通常会因为孩子的成功与幸福而喜悦,但这是因为父母常把孩子当成了自己的延伸。他们不会嫉妒自己的孩子成功,正如一个作家不会嫉妒自己的书成功那样。但父母不会常把孩子挂在嘴上,因为别人不会对自己的孩子那么感兴趣。不过也可能并非如此。我可能就是个例外,因为我就很喜欢听别人讲述他们的孩子如何如何成功。
当我聆听他们所讲的时候,我就会一会儿站在孩子的立场上,一会儿站在父母的立场上,所以,我就同时得到了两方面的快乐。这看起来好像很高风亮节,但也会因为下面三个缘由让这一情况并非总是如此。第一,我没有孩子。如果我有个优秀的孩子,而别人的孩子却很糟糕的话,那我就不可能表现得很开心了,不然会让对方觉得我在幸灾乐祸。第二,我的悲观主义。这也是我性格里阴郁的一面。当我确实目睹某人的成功,从而向他人提起的时候,极少看见他人会因为别人的成功而有发自内心的喜悦——哪怕不是个人之间的比较,而是从属于个人的事物,包括子女,也包括师生关系,比如“我的学生太棒了,你的学生呢?”第三,缘于我想象力中的浪漫主义倾向。这一倾向让我总觉得孩子们都是上帝的作品——独一无二的作品,派到这个世上来,是为了让大家幸福快乐,前提是大家也要如此看待孩子们才行,而不是把他们当作父母或老师的附属品或财产之类的东西。
我常常以同样的方式去看待所有人。在我眼里,每个人都是可以审美的对象和艺术品。人不仅是一种可以审美的对象,还是名副其实的“可以为自己代言”的审美对象。我观看人就像欣赏油画、雕塑和乐曲一般。我静静地站在一幅画作前,想知道它的魅力何在,它在诉说着什么。在一群人中,我边看边听,想知道他们为何是这样的人,他们是如何看待世界的。我更喜欢安安静静地去获得知识,而不是做一个馈赠知识的人。当然了,我在课堂上也会连篇累牍地说个不停,但在社交场合里,当我要说话的时候,更倾向于抛出一个问题或给出一个悖论或反讽。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引出话题,好将谈话以新的方式延续下去。
所以,在别人看来,我是一个很不错的人,知识渊博,也会注意他人的观点,特别是在聚会和讨论小组里。但不幸的是,这样的谦逊也有不好的一面。比如,这会显得我自己缺乏知识的立场和道德的原则。要么,这两者我都有,但却为了举止得体而刻意掩饰下去,这样的得体本身就该受到质疑了,因为这种行为的动因不是源于力量,而是缺乏安全感。这是外国人、访客、移民身上都会有的社会性的不安全感。相反,像玛格丽特·米德那样的人就可以表现得果敢、直率甚至粗鲁,因为她本就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但我却不同,我只是作为一个异乡客在这里待了四十年而已,始终觉得需要审慎地去迎合那些本土美国人的观点。这让我更加明白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身上的问题,他总是把态度软下来,去关注对手们的观点,目的是讨好对方。这正是生活在盎格鲁—撒克逊文化中的犹太俄国人身上的弱点。他在英格兰取得的所有成就和荣誉,以及没有任何不和之音,都只是因为他作品里的力量和独创性吗?还是因为他总是会在争论的场合里打马虎眼——这样的说话方式难道会有一种魔力?
因别人的功成名就与踌躇满志而感到开心,这可能包含了一种不健全的受虐情结。因此,我才怀疑自我不够健全。我的性格里怎么会有这样的受虐情结呢?我觉得这可能是与生俱来的。我的性格从来都没有表现出果断坚毅的一面,总是像个小孩子般害羞,在成年人的世界里保持着沉默,也习惯于默默无闻地尽着本分。尤其是和年轻人待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会克制自己的主张,表现得好像很无主见一样,甚至在我解释一个观点的时候也是如此。这种绅士一样的性格让我显得平易近人,富有同理心,就一位教师而言,这是很好的性格。在我的退休宴上,一位我之前教过的学生回忆起几年前他和我在旧金山的中餐馆吃饭时的情景,其间,我总是不断地劝他多吃点。我很惊讶,他居然还记得这种小事。但在反思后,我觉得,他的这道回忆直指我的性格。我后来发现,我经常和学生们一起去吃饭、喝咖啡,原因是我喜欢他们吃饭时的样子。当他们享用拌着酱料的通心粉,嚼着胡萝卜蛋糕,身边伴着一堆好书,分享他们迷人的观点时,我就特别享受他们的模样,看着他们的世界观渐渐成长起来。我其实是特别情愿他们来消费我这位老师的。
可如果一个人太缺失了自我的话,也会和天然的自我主义产生强烈的冲突,进而走向反面,那就是非常渴望别人理解自己。我早就看到了这一危险,所以才一直防微杜渐。而为什么一种极度的自我缺失反而会变成一种渴求呢?就我的情况而言,是社会主动强化了我的这一性格倾向。整个社会都在告诉我,自私自利是不对的。当我还小的时候,很想做个乖孩子。典型的中国餐桌,就是一种需要掩饰自我并且举止得体的场合。在此场合里,大家一起享用同一桌菜。我们一家六口人,有四盘菜。但问题却常常在于只有一道菜才是大家爱吃的。虽然我们有仆人做饭,但母亲却是厨房里的明星,结果便是,母亲的那一道菜成为我们四个孩子都极爱吃的,所以总感觉菜不够。
该如何是好呢?最简单粗暴的做法就是在家人反对之前,赶紧霸占那盘菜,狼吞虎咽一番再说。我尝试过了,但发现太可耻。更狡猾的方法是一种心理战术。开始时你可以表现得很克制,于是,其他人受你的影响也会很克制。等到关键时刻,你就可以毫不客气说一句:“既然你们都不想吃这道菜,那我就不客气了。”随即立刻端起盘子,全部倒进自己碗里。虽然我很欣赏这套战术里的审时度势,但却从未尝试过,因为这也不符合我的自我形象。那么,我的做法是怎样的呢?我会品尝那道菜,然后对母亲夸赞一番,然后尽量克制着不去吃那道菜,但同时也不让别人发现我正在克制自己。结果就是助长了心里小小的骄傲。我发现自己性格里存在着一种自我拒绝的需求,一种魔鬼般的缺陷。但公平地说,当我看到自己的兄弟姐妹都在享用母亲的那道菜,尤其是我那贪吃的弟弟时,我也能体会到一种健全的情感在内心里涌现出来。
无私确实可以带来幸福。我努力从童年的经验里汲取教训,减少自虐的倾向。总的来说,这样做还是有所收获的。与其因为别人拥有——配偶、伴侣、孩子、爱情——自己没有而感到沮丧痛苦,倒不如让自己的注意力转向别人拥有的幸福上面,想象性地活在别人的富足里,以此也能让自己获得一丝满足。然而这种替代性的人生也会带来沉重代价,因为它意味着你在自己生命最好的部分里也只能体会到一种有限的满足感而已,而体验不到无限的喜乐感;也意味着你世界的另一侧总有一片阴霾笼罩着。也难怪我会把生命力当成一个偶像来崇拜,甚至经常渴望能冲破一切的生命之光的涌溢和绽放。
在所有生理性的不平等中,人的外貌是最显而易见的。只要我们看见一个人,心里就会做出判断:他(她)长得好看、一般,或丑陋。相反,一个人的其他特征,像性格、知识、道德涵养,都掩藏在了外表之下,只有在多次接触后才能做出公正判断。而人的外表所具有的象征意义则会将这种不平等放大。该象征意义指向了其他的品质。初见一个人时,我们可能就已经开始在心里下结论了:他/她看起来是一个懒散的人,或是轻率鲁莽的人,或是一个谨慎的人,或是值得信赖的人,或又不太值得信任。我们的判断可能会出错——外貌会误导我们——但我们大多数时候还是容易被外貌牵着鼻子走,因为这是最便捷的途径。同时,我们的判断多数时候也基本上是准确的,八九不离十,所以,这也就成了我们的习惯。
前面说的那句很难理解的话,“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或许适合用来形容所有的天赋,尤其适合用来形容人的美貌。这项优势会带来别的优势,比如更好的道德评价;而相反,丑陋的外貌不仅是一种负担,还会给人一种邪恶的印象。难怪蒙田会问:“人和人之间的首要差异,也是相互间优势的第一项考量因素,多半在于美貌吗?”这个观点早在被社会科学家广泛讨论之前就已经流行开来了。
把人作为一个审美的对象来看待,会引发道德上的问题。有些人看起来更美,更令人愉悦,这意味着,这些人招人喜欢不仅因为他们更具备美的条件,还因为他们整体上被当作了更优越的人来看待。判断上的失误——理智上的判断错误——可能会影响任何一种偏好,甚至会影响一颦一笑这些细枝末节的偏好,哪怕它们是微不足道的。我曾努力防止这样的错误发生,尤其是和学生待在一起的时候,因为他们会在很大程度上受我影响。为了尽量避免以貌取人,我站在了更高的道德标准上,而不是像中国的父母那样毫不掩饰地对长得漂亮的孩子表现出不公平的喜爱之情。但我的这一努力并不总是成功的。姣好的面容一旦出现,我仍然忍不住会去欣赏;相反,我或许太过于主动地忽略眼目之所见了,那些长得丑陋的人几乎会把我的精力耗尽。
但我也不能太夸大其词地说这个事情。我几乎一辈子都生活在校园里,被年轻人包围着,身心愉悦,很少见到长相平平甚至丑陋的人。每每我在脑海里想象人类的模样时,出现的画面几乎都是身形敏捷的年轻男女。他们(她们)就是我心中的人类形象。但人其实是有着各种尺度和形态的,换言之,人类是高度分异的一个物种,这一事实却被我遗忘或压抑下去了。每每到熙熙攘攘的市中心,我就会深感震惊,因为在那儿,我会遇到各色人等,仿佛身处一个马戏团,或参加一场嘉年华,到处都是怪异滑稽的玩意儿——高矮胖瘦,有些灵活像猴,有些迟缓如象,满眼都是奇形怪状,他们在拙手钝脚和百样玲珑之间变化无方。这一景象值得一看,但是,我却不知该如何与他们对话、交流;甚至不敢想象和他们共处一室是什么滋味。
记得有一回在书店里,我正坐在一处角落翻阅一本艺术类的书籍。一个身形高大的女人忽然悠然自得地坐在了我身边的椅子里。她的模样分散了我的注意力,特别是她穿着一条紧身短裤,白面团般的肉从那里面挤了出来,令我心烦意乱。我无法再专心阅读了,不得不起身离开那儿,既懊恼又羞愧。但她却依然摆出那副安然自得的神气,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的穿着审美会影响周围的人。我们是否都能意识到自己的身体外貌对别人的感受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显然不会。就像米兰·昆德拉(Milan Kundera)在一本小说里对一个女人的描述:“她的着装令她的后背显得格外沉重、下垂得更厉害。煞白光秃的小腿仿佛乡下人用的大水罐,上面布满了血管,就像一条条蓝色的小蛇团成的球。”小说里的另一个角色阿格尼丝(Agnes)见此情此景后自言自语地说:“那个女人应该穿上一打的衣服来把那些浅蓝色的血管给遮住,也好令她的后背看起来不像是一块大门板。可她为什么不这么做呢?不仅是因为人们已经不在意自己在人群里是否有魅力了,也因为大家甚至开始习惯了审丑!”
审美的标准也会因为文化的差异而不同。中国人一般不会为外表的美赋予太多价值(至少在我的观察看来,他们在公共场合里不会如此)。因为在儒家道德观的影响下,好的行为才显得更重要,而非好的长相。现代美国文化似乎正在高举身体美的旗帜,但是,脑满肠肥的感觉却在超重的群体里渐渐流行了起来,而且不带任何羞耻感,反而在大众眼前不断炫耀着。与之相比,古希腊对人体美的塑造则有着极高的标准,或许他们把人体美同其他优秀的人类品质联系在了一起。美,对于他们而言,具有一种神圣的力量,如太阳一般让人不敢直视。古希腊人,甚至是老人和智者,都会对英俊的青年表示敬意。另外在非洲,特别是在以畜牧文化为主的东非,人的审美观也受到了文化的极大影响。特皮利·奥利·赛托蒂(Tepilit Ole Saitoti)说道:“在马赛地(Maasailand)这个地方,如果你长得美,就一定要展示出来。在我们的土地上旅居,你经常可以看到勇敢的战士一丝不挂,迈着高傲的步伐前行。”而一旦他们年迈时,就会出于对青年人的尊重而裹上衣物;在公共场合里,更要做到非礼勿视。所以,当赛托蒂来到美国,站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海滩上时,才会大为震惊地望着那些“肌肉松弛、满布皱纹的老年人”居然只披着一条浴巾悠然地漫步,完全不在意周围人的目光。
丑陋的房屋和街道总会散发出死亡的气息,所以我们才想清除它们,或重建、美化它们。但是,倘若人类本身也变成了环境里的丑陋事物呢?我们又将如何改善自己?是否有必要改善自己?是否应该以一种居高临下的道德姿态把时间和资源都花在我们视为外表的东西上面?别人的外貌有时会令我感到愉快,有时却会让我感到难受,所以面对自己这种飘忽不定的感受时,我无以言表;而正因为如此,我才更能体认到自己对他人也存在着一种不公平的态度。有时候,这种感受是突如其来的。刚刚说到在书店里的那个女人,我对她的反应实在是太剧烈了,虽然她只是我周遭环境里的一部分。假如我被一群丑陋无比的人团团围住的话,情况又会怎样呢?记得有一次在明尼阿波利斯市,我在等电梯,想去十楼的公寓。电梯到了,我走进去后,有几个人也跟着走进来,随后,又出现了一堆人你推我挤地涌进来,直到我们每个人都动弹不得。电梯门关闭,徐徐上行。我的手臂无法动弹,只有脑袋可以转动。那一刻,是什么让我的心情跌到了谷底?是荧光灯散发的苍白蓝光?是空气里的腐味儿?是那些松弛的胳膊上下垂的赘肉?是一张张苍白漠然的脸上若隐若现的皱纹?是一个个目视前方但空洞无物的眼神?还是一张张紧闭的薄唇?无论如何,同这群丑陋的人挤在同一个空间里,让我惶恐万分,我拼命呼吸着每一口空气,几乎到了失魂丧魄的地步,只想立刻挣脱他们。
如果我是这样看待别人的,那我又当如何看待自己呢?小时候,周围的大人轻拍我的头,表示对我的喜欢和鼓励。随着年岁增长直到壮年,我都还觉得自己的长相属于中等偏上。但虽然如此,我还是会不断猜测如果自己长得不是中偏上,而是奇形怪状、奇丑无比的话,那将会有怎样的命运呢?会对别人造成怎样的影响?又会有怎样的世界观呢?所以,我如饥似渴地读过约瑟夫·梅里克(Joseph Merrick)的故事,他被称为“象人”,由于基因的问题,样貌畸变,他的外科医生弗雷德里克·特里夫斯(Frederick Treves)说他是“自己见过的相貌最恶心的人类”。梅里克逝世于1890年,但他却出奇地成了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并在不同的社会阶层里结识了友人,包括皇室成员。所以到了最后,他的公众形象可以称得上是“华丽”得万人瞩目。人们都期待着能见上他一眼——期待着能见到这位深藏在怪物躯壳里的绅士。所以,梅里克的故事其实并没有解决我的问题。我还是会想,如果我进到一个房间,见到里面全是令人压抑的丑陋形状,让我一下子从欣然平和变成强颜欢笑,会是怎样的境况?
在阿尔伯克基,一件平淡无奇的小事让我发现了自己一直寻找的线索。1962年,大卫·哈里斯来我校任教一个学期,他夫人和四岁的女儿萨拉随同一起到来。萨拉的性格紧张敏感,尤其害怕听到警车或救护车的鸣笛声。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她极度恐惧父母不在身边,哪怕是在很短的时间里都会如此。我答应哈里斯临时照看一下萨拉,这样,他们夫妇便可以去看场电影。他们也向我保证,会让萨拉知道我是她的临时玩伴,会时刻陪在她的身边。当我到达他们住的地方时,萨拉已经在卧室里睡着了,哈里斯也已经离开了。过了一个多小时,远处传来阵阵鸣笛,而且离我越来越近,突然把萨拉给惊醒了,她从床上爬起来,又冲进客厅里,以为会见到自己的父母,哪知却只见到了我。她认出我是谁,但却全然不顾眼前所见,露出极度厌恶的神情,号啕大叫了起来。
在所有最可怕的噩梦里,最让我感到被冒犯的就是因自己的相貌被他人厌恶,就像弗兰肯斯坦(Frankenstein)的怪物一样。这样的噩梦不一定只在睡梦里出现,也可能出现在醒着的时候。比如,当我半夜时分还清醒着,但感觉不舒服的时候,就会问自己,如果我在睡眠中死去,谁会发现我的尸体呢?更严重的问题是,什么时候才会发现?这个问题在暑假期间变得更为严峻,因为那时我没有课,也没有人会来我办公室里。有一位家政服务员每隔一星期来我公寓打扫一次房间。那么,她会是那个发现我尸体的人吗?想着想着,焦虑越堆越高,甚至变成了极度的恐慌,弄得我不得不赶紧翻身下床,因为这样的事情即便今天不在意,总有一天会在意的。有一次我真的做了这个噩梦,梦见自己死在了床上。房间里的空气变得越来越热,尸体开始腐烂。我就一直等着、等着,期待有人发现我。最后,我听见了外面房门的擦刮声,是那位家政员来了。我赶紧翻身下床,想去警告她做好心理准备。但是,天啊!如果她突然看见一具尸体蹿出来和她打招呼,那会是怎样的情景!
我在第二章里说过,和其他人不同,我的人生是从童年的公共世界迈向了成年的私人世界。所以我的成长经历就像从宇宙走向了炉台一般,而不是反过来的。我和其他人的另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在亚洲社会里——比如印度和中国——男人年轻的时候就应该热衷于江山和美人,一旦上了年纪、心境变得恬淡,就越发亲近自然,在自然中体验美感和乐趣。但我的人生经历却不是如此的。我年轻的时候就特别青睐于自然之美。毕竟,我是个地理学者,年轻时曾在沙漠和潮湿的热带地区做过田野调查。我的肉体也曾盈满过冲动,但这些冲动却化为一种异乎寻常的能量涌向了大地的神秘和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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