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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站在广场上搭建的台子上,看着所有人麻木行走的样子,真是恨不得能把整条街都喊醒,所以我总是用力地唱,唱歌的时候,想象自己是一件乐器,我要把自己弹到发烫。
男生轻敲了三下手鼓,大叔的吉他,塞林格的贝斯,依次加入,在这两位无可挑剔的乐手手中,音乐声让这条盛夏的街道好像一下进入了萧瑟的冬天。
Shape of my heart,但唱的并不是我的心,不是杀手Leon的,也不是Sting的,我唱的是此刻为我伴奏贝斯的人,这是塞林格为大叔选的歌,也是他自己心的形状。
He doesn't play for the money he wins
He doesn't play for respect
这是一首不适合把自己“弹到发烫”的歌,但每当唱到“That's not my shape of my heart”时,我还是能感到胸腔里摩擦的热量,还是忍不住想叫醒这条沉睡的街,把歌声送到更远的地方。
歌曲有一段口琴吹奏,我将这段哼唱了过去,只觉得那一刻,冬雪消融,头顶都是阳光。一生有这样的一刻,即使不能拿满分,似乎也不枉来人世间走一趟了。
停下来听我们演唱的人并不多,这首唱完,也只收获了稀稀拉拉四个路人的掌声,我回头看向塞林格,他抱着贝斯抬头看着我,没有说话。
我像个盼着老师表扬的愣头青,明明我老师都不想说什么了,我还不愿放过他眼角眉梢每一处微表情。
“哇靠,哥你唱得好听啊!”男生一个劲为我拍鼓,“我说不出来,反正就是……特别有穿透力!”
唱一首歌就能被叫哥,我也说不出来,反正就也……特别爽了。
“您是歌手吗?”大叔忽然问。
……怎么说?该说以前是吧,但又要怎么解释现在不是……
“他是。”塞林格说。
说完他起身将贝斯还给了男生,我的心情难以描摹,不管是为了避免我尴尬,还是他真心如此想,总之这两个字都……非常美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