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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朝裴聆笑了一下:“虽然还不是很了解,但是我想,了解以后,我还是会这么说——裴聆,你很好。”
看喜欢的人真的是自带滤镜,在他眼里,裴聆怎么都是好的。
裴聆在这一瞬间,心跳倏然落了几拍,然后剧烈跳动起来。
他在这一刻似乎突然懂了学生时期为什么那么多女生会喜欢盛如珩,阳光帅气的运动系大男孩,天生就是视线焦点。
如今成长为了英俊硬朗的男人,平日里抬眼看人带几分凶的眉眼一柔下来,就成了浪平风稳时的天容海色,澄清明净。相貌已经足够吸引人了,更加分的是他身上有一种温和但又坚定的力量,仿佛世上一切负面的、糟糕的情绪和事情,都不过是他岸边的一些砂砾,一个浪花就能席卷荡尽。
真的很难不让人心动啊。
……
送了裴聆回家,盛如珩先骑车去还了老板头盔,这才骑车回自己家。
他的房子买在Z体大附近,这边附近有商圈,生活娱乐和交通都很便捷。
盛如珩去超市买了鸡胸肉、牛肉和蔬菜水果回家,唐九歌在家里的健身房刚锻炼完,正拿筋膜枪在放松腿上的肌肉。
这套房子是复式公寓,上下楼加起来有接近300平,盛如珩定下工作的时候,盛群先就给他买了这套房子。装修都是按着他的想法来的,一楼的布局就是客厅阳台、厨房和卫生间,原本的两个客厅,其中一个被他改成了健身房。
木质地板上再铺了一层减震的地垫,铺了一整面墙的镜子,两边墙都是深色的墙漆,顶面轨道灯,窗台百叶窗,都非常有健身房的氛围感。
再加上满房间的健身器材,唐九歌第一次来他家就盯上了,后来跟他各种软磨硬泡,又是哭穷又是装惨,成功搬进来跟他当了室友。
一起住以后,盛如珩才发现上了他的当,唐九歌根本不穷,只是大概是从小养成的习惯,他特别喜欢存钱,还有点贪财抠门罢了。
不过反正房子大,两人是同事,性格和生活习惯上也算合得来,尤其唐九歌交际圈简单得很,平日里最大的爱好就是宅在家里健身和打游戏,盛如珩也就让他一直住了下来。
“诶,夜不归宿的人回来了。”听到关门的声音,唐九歌从健身房里出来,“还买了牛肉,那晚上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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